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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这两类创业孵化发展平台

导读:大众网记者 郭坤 青岛报道为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等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青岛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平台在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中的载体作用,凝聚社会力量支持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岛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发展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本次征集面向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运营规范,具备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优质孵化服务能力的各类创业孵化发展平...

大众网记者 郭坤 青岛报道

为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等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青岛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平台在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中的载体作用,凝聚社会力量支持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岛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发展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本次征集面向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运营规范,具备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优质孵化服务能力的各类创业孵化发展平台。本次征集的创业孵化发展平台共分两类:

(一)青岛市退役军人综合型创业孵化发展平台面向军创主体提供场地、法律、财税、金融、企业管理咨询等服务为主,并落实房租、水电、物业等减免优惠政策。

(二)青岛市退役军人产业型创业孵化发展平台聚焦特色产业培育,为退役军人提供项目咨询、创业指导、交流对接、业务洽谈、资源对接等服务,并配套提供咨询、培训、服务等减免优惠政策。

二、征集标准(一)青岛市退役军人综合型创业孵化发展平台征集标准1.运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事项。

2.租赁场地的,剩余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场地使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3.发展平台区位交通便利,临近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站点或高速公路出入口,周边商业配套完善,能够满足创业者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坐落于政府规划创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的优先考虑。

4.在孵创业实体不少于30家,入驻创业实体总体孵化成功率不低于50%。

5.建立健全的入驻评估、财务管理、退出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落地面向退役军人的专属政策举措,落实场地租金减免、水电费用补贴等优待政策;设立政策公示区域,公开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政策、服务事项与办理流程。

6.发展平台空间布局合理,装修简洁实用,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能够为入驻军创企业提供独立办公经营空间,配齐基础办公设施;配套开放式共享会务空间并配备相应会议设备;设置退役军人创业成果展示专区;规划共享休憩区域,配备基础休闲设施。

7.配备专职运营服务团队,至少1名工作人员具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相关经验;能够为军创主体提供技术转化、人力资源、行政事务代办咨询、创业培训交流等配套服务。承诺获评认定后,每年组织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主题活动不少于2场。

8.构建完善创业孵化全链条服务体系,可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投融资对接、人才招聘、创新创业培训等服务;落实入驻主体动态管理机制与年度运营报告制度,确保入驻主体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二)青岛市退役军人产业型创业孵化发展平台征集标准1.聚焦特色产业赛道(现代农业、智能制造、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红色文旅等方向),运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事项。

2.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特殊产业领域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评估),场地产权清晰;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场地使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3.区位配套完善,能够满足创业者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坐落于政府规划创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的申报主体优先考虑。

4.突出从0到1孵化核心功能,重点面向有创业意愿的拟创业退役军人,围绕创业构思培育、项目可行性论证、工商注册辅导、商业模式打磨等环节开展前置孵化,打通创业概念落地关键环节。

5.建立健全的入驻评估、财务管理、退出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落地面向退役军人的专属政策举措,落实场地租金减免、水电费用补贴等优待政策;设立政策公示区域,公开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政策、服务事项与办理流程。

6.发展平台空间布局合理,装修简洁实用,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能够为入驻军创主体提供独立办公经营空间,配齐基础办公设施;配套开放式共享会务空间并配备相应会议设备;设置退役军人创业成果展示专区;规划共享休憩区域,配备基础休闲设施。

7.配备专职孵化辅导团队,至少1名工作人员熟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对应产业领域服务经验。能够为军创主体提供技术转化、人力资源、行政事务代办咨询、创业培训交流等服务,承诺每年组织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主题活动不少于1场。

8.具备特色化产业服务能力,可提供行业资源对接、专业技术支撑、供应链赋能、项目路演、市场渠道对接等特色服务;落实入驻主体动态管理机制与年度运营报告制度,确保入驻主体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三、征集流程本次征集按照“组织申报—征集评定—社会公示—签约公布”四个阶段推进,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一)组织申报(截至2026年10月30日24:00)本次申报采取“自主报名+区(市)推荐”双渠道模式。

1.自主报名。符合条件的孵化平台,须通过本次征集活动唯一指定邮箱(QD2026cypingtai@163.com)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指定邮箱接收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依据反馈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将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2.推荐报名。青岛下辖10个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负责属地军创孵化发展平台的推荐工作,优先推荐军创服务特色突出、孵化成效显著的平台。推荐平台申报材料电子版于申报截止日前发送至唯一指定邮箱(QD2026cypingtai@163.com),由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依据反馈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将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加盖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征集评定(2026年11月上旬)本次征集采用“材料预审+实地走访+现场评议”一体化模式,确保评审结果与平台实际运营情况匹配。

1.组建实地走访评议小组。选聘不少于3位熟悉退役军人创业服务、产业园区运营、行业产业发展的专家,联合市、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实地走访评议小组,对材料初审通过的平台进行实地走访考察。

2.实地走访与现场评议相结合。评议小组携带申报材料,赴各平台开展实地核查。结合《山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及运营工作指南》(鲁退役军人发〔2025〕26号)相关标准,现场核验平台运营资质、场地规模、在孵企业情况、服务团队配置等申报信息真实性,并对平台进行现场量化打分,专家独立出具评审意见,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三)社会公示(2026年11月中旬)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审议通过的入选名单通过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专门异议受理渠道,对收到的异议由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复核,查清事实后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

(四)签约公布(2026年11月下旬)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平台,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其签订为期2年的《青岛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发展平台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考核要求等内容。签约完成后,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形成《青岛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发展平台名录(2026版)》,通过官方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供退役军人查询选择。

四、有关要求1.各申报主体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存在虚报、瞒报情形的,取消资格。

2.本次征集活动遵循“标准公开、自愿申报、择优确定、社会公示、动态管理”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30日

咨询电话:17663956003

监督电话:0532-89848738

报名邮箱:QD2026cypingt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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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退役军人综合型创业孵化发展平台申报书

2.青岛市退役军人产业型创业孵化发展平台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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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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