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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岳谈|问题发现率仅0.1%,为何还要给自己“泼冷水”?

导读:8月13日上午,山东开展2026年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抽查。会上通报的一组数据值得琢磨:今年上半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显示,问题发现率与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总体呈正相关,即风险越高的经营主体,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概率越高;其中,信用风险最低等级的经营主体,问题发现率仅为0.1%。按常理说,这该是个让人高兴的数字。但会上,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

8月13日上午,山东开展2026年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抽查。会上通报的一组数据值得琢磨:今年上半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显示,问题发现率与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总体呈正相关,即风险越高的经营主体,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概率越高;其中,信用风险最低等级的经营主体,问题发现率仅为0.1%。

按常理说,这该是个让人高兴的数字。但会上,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却给大家伙儿“泼了冷水”——

“问题发现得少,不一定是经营主体的合规水平高,也可能是我们的检查能力不行,或者检查深度不够。”

这句话值得细品。

问题发现得少,当然可能是经营主体更规范了,但确实也有监管不到位的风险。如果一个行业本身规范有序,企业守法经营,检查十家九家没问题,当然是件好事。如果风险线索已经摆在那里,投诉举报不少、历史违法记录较多,检查却总是走一圈、填张表、盖个章,“零问题”反而值得警惕。

有效监管,从来不是为了证明“零问题”,而是精准识别风险,并把问题找出来、解决好。

这也是这些年“双随机、一公开”不断与信用风险分类结合的原因。完全随机,看上去最公平,但面对数量庞大的经营主体,把监管力量平均撒下去,结果可能是守法企业隔三差五迎来检查,真正高风险的对象却恰好一次次“漏网”。

所以,“随机”从来不是“平均用力”。

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已经越来越清晰:2019年,国务院提出,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5年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又明确要求行政检查“精准高效”,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那么,如何做到既少打扰企业,又不让监管“失灵”?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应用规范》把这种差异化写得十分具体:对信用风险较低的A类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可以更多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非现场方式;对风险较高的C类、D类企业,则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其中D类要有针对性地实施更严格的现场检查。

换句话说,该少查的少查,该多查的多查;该“无事不扰”的不扰,该盯紧的就不能放过。

现在回过头看山东相关负责人的这盆“冷水”,其实并不是说0.1%本身有问题,而是在提醒我们:不能简单把“问题发现率低”与“监管成效好”画等号;必须要搞明白,在这个“”究竟是怎么来的。

它对应的是信用风险最低等级经营主体。这类主体问题发现率只有0.1%,某种程度上说明信用风险分类是有区分度的:风险低的,确实大概率没有问题。下一步应该让这类守法经营主体少受一些不必要的打扰,把更多检查资源腾出来,投向风险更高的领域。

2026年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抽查现场

所以,判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得好不好,不能只盯着问题发现率,更不能形成数字崇拜,要看问题发现率与风险高低是否匹配,低风险主体能不能少查、高风险主体能不能查出问题,并以实际抽查结果,反过来检验信用风险分类是否科学、精准。

当然,“提高问题发现质效”也绝不能异化成新的考核冲动。不能为了提高发现率而鸡蛋里挑骨头,更不能把多处罚、多立案等同于监管有成效。

该低的地方低得下来,该高的地方高得上去,才是精准监管。而山东相关负责人的这份“反思”之所以可贵,不在于主动给自己“挑毛病”,而是没有把漂亮数字当作监管成效。

敢于追问一句“是不是我们没查出来”,本身就是提升监管能力的开始。

(大众新闻记者 王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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