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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5个集体、2名个人获全省表彰

导读:10月23日,平安山东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滨州市5个集体获评“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2名个人获评“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5个)惠民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博兴县人民检察院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滨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滨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生发展指导研究中心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2名)吴 遐 ...

10月23日,平安山东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滨州市5个集体获评“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2名个人获评“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

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5个)

惠民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博兴县人民检察院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滨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生发展指导研究中心

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2名)

吴 遐 滨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刘 敏 滨州市信访服务中心调处化解三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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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长安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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