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今年以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共有134 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4月20日至7月3日有多达103条行政处罚信息。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些行政处罚主要集中在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提供派单服务,以及未履行信息报备义务等违法行为。部分处罚信息。来源:“信用中国”网站例如,2026年7月3日,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据“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今年以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共有134 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4月20日至7月3日有多达103条行政处罚信息。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些行政处罚主要集中在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提供派单服务,以及未履行信息报备义务等违法行为。
部分处罚信息。来源:“信用中国”网站
例如,2026年7月3日,无锡市交通运输局连续对该公司作出3项行政处罚,每次罚款8000元。处罚事由均涉及平台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提供运营派单服务,且属于一年内二次以上违法。
值得关注的是,除多起8000元罚款外,该公司还因未按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被处以2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辆于2026年5月7日在滴滴平台注册运营的车辆,在完成18笔订单后,平台仍未按规定将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执法部门认定,该违法行为属于年度周期内第三次违法,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接入平台运营的车辆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按规定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对违反规定的平台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依法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依法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