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孙苗苗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当事人陷入冗长的诉讼程序,更从根源上化解了矛盾。 据了解,原告马某与被告罗某系同村村民,2021年,双方协商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一套住房,并约定购房首期款为15万元。支付款项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进行房屋过户,被告始终未履行。后经双方协商,被告同意退还购房款,并...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孙苗苗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当事人陷入冗长的诉讼程序,更从根源上化解了矛盾。

据了解,原告马某与被告罗某系同村村民,2021年,双方协商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一套住房,并约定购房首期款为15万元。支付款项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进行房屋过户,被告始终未履行。后经双方协商,被告同意退还购房款,并为原告出具了一份借条。随后,被告向原告银行转账2万元,剩余13万元购房款迟迟未予返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偿还剩余购房款,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详细了解案情始末及各自诉求,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加之双方当事人为同村居民,低头不见抬头见,承办法官决定优先启动调解程序,通过柔性司法化解双方矛盾。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客观中立原则,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各自面临的现实困境。原告表示,13万元的购房款长期被被告所占用,已影响到家庭日常生活;被告亦坦诚,表示自身经济状况不佳,短期内无法一次性清偿完毕全部债务,希望原告能同意分期支付,给予其资金周转余地。
在全面掌握原告利益诉求与被告实际履约能力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深入沟通与协商。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本案事实清楚,根据现有证据,被告为承担责任主体,逃避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向其释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强化其法律意识与履约责任;另一方面与原告沟通,向其分析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与一次性还款的现实障碍,引导其换位思考、理性评估其诉求实现的最佳路径。
经过多轮背对背调解和面对面协商,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署后,被告当场承诺会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至此,案件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涉及房屋买卖等大额交易时,务必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对交易金额、过户手续、交付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从源头上减少履约争议。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以耐心调解消解对立情绪,以真诚沟通促成案件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