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报新闻编辑 李可欣 刘磊近期,知名品牌起诉小商户商标侵权的事件接连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先是“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渝见小面”夫妻店一案,再是湖南长沙一家名为“紫薇锦江酒店”的家庭旅馆,因名称中带有“锦江”二字,被连锁酒店品牌“锦江之星”起诉并索赔12万元,一系列事件,将商标维权边界的话题推向舆论风口。据《工人日报》报道,在南阳经营重庆小面馆的毛女士,因店名中的“渝”字(重庆简称)被诉侵权,面临七...
海报新闻编辑 李可欣 刘磊
近期,知名品牌起诉小商户商标侵权的事件接连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先是“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渝见小面”夫妻店一案,再是湖南长沙一家名为“紫薇锦江酒店”的家庭旅馆,因名称中带有“锦江”二字,被连锁酒店品牌“锦江之星”起诉并索赔12万元,一系列事件,将商标维权边界的话题推向舆论风口。
据《工人日报》报道,在南阳经营重庆小面馆的毛女士,因店名中的“渝”字(重庆简称)被诉侵权,面临七八千元赔偿,这对靠几元钱一碗面维持生计的小店而言,意味着要卖出上千碗面。幸运的是,在舆论关注下,“遇见小面”已撤诉并致歉,创始人更表示将无偿赠予相关商标,并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这一结局虽显温情,但案件折射出的问题远未结束。
从法律层面看,商标权人依法维权本无可厚非,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是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然而,当维权指向仅因使用地域简称或通用词汇而命名的街边小店时,其正当性就需要审慎考量。“渝”是重庆法定简称,“小面”属通用名称,若小商户无攀附恶意、未造成实际混淆,动辄诉诸法律,难免有滥用权利之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就指出,“渝见小面”因具有地域指向性、设计风格区别明显且无主观恶意,大概率不构成侵权。
更值得警惕的是,当前一些品牌将商标维权外包给律所,形成“零成本维权+利益分成”的商业模式。这种机制客观上催生了逐利性诉讼,使知识产权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异化为打压竞争对手、榨取小商户的手段。从“潼关肉夹馍”到“逍遥镇胡辣汤”,从“青花椒”到此次的“面面之争”,诸多案例表明,“碰瓷式维权”不仅偏离了制度初衷,也消解了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期待。
法治社会的基石在于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在于法理与情理的统一。商标法修订草案已明确要规制恶意注册和滥用维权行为。大品牌理应有大格局,在行使权利时应秉持善意与克制,优先沟通、给予整改期,而非动辄起诉索赔。只有为万千小微商户留出生存空间,守护好街头巷尾的烟火气,整个商业生态才能充满活力与温度,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真正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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