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梁勇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河北邯郸大名府明城墙的登城马道上,有多名骑行者骑车冲坡,引发关注。 视频画面显示,城墙登城处墙上明确写有“禁止一切车辆上城”,仍有多名身穿骑行服的男子骑运动自行车冲上斜坡。对此,邯郸市大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城墙属于文保单位,不允许骑车上城,具体请咨询城墙管理处。 随后,大名县城墙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不允许骑车上城,现场设有提...
□梁勇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河北邯郸大名府明城墙的登城马道上,有多名骑行者骑车冲坡,引发关注。
视频画面显示,城墙登城处墙上明确写有“禁止一切车辆上城”,仍有多名身穿骑行服的男子骑运动自行车冲上斜坡。对此,邯郸市大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城墙属于文保单位,不允许骑车上城,具体请咨询城墙管理处。
随后,大名县城墙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不允许骑车上城,现场设有提示牌,将核实相关情况,若发现有人骑车上城,会进行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大名古城墙位于大名县大名镇北关村。始建于明建文三年(1401年),因漳卫河泛滥,大名府旧城被水淹没,在艾家口北建新城。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维修加固。大名古城墙为研究明代城市布局模式及明清城防提供了实物证据,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2008年,大名古城墙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客观来看,当地对城墙保护不可谓不重视,还专门设立城墙管理处负责管护工作。
专门设立机构管护城墙,绝不只是在登城处挂一块禁止车辆上城的提示牌就万事大吉。登城马道是否出现骑车冲坡的现象,本就该属于城墙管理处日常掌握的范畴。
城墙管理处回应说“将核实相关情况,予以处理”,透出一种被动监管姿态:群众反映了才去核实处置,无人举报便听之任之。于是禁止车辆上城变成选择性执规。但城墙保护的要求是无差别、全时段的禁止一切车辆上城。城墙入口提示牌上的“一切”二字,意味着没有变通空间,理应强化现场监管,防止警示条文落空。
应该说,一些大型古文物遗迹,出现监管责任悬空的情况并不少见。当然,基层文保单位缺人、缺钱、缺手段,是普遍现实,不必讳言。但一个“缺”字不能解释所有事。
就大名府明城墙而言,倘若在登城马道口增设简易栏杆、入口感应警示装置,成本并不高昂,技术上也完全可行。同时现行法规也为从严监管提供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中,明确禁止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且条例中所称长城,包括长城的墙体、壕堑、界壕、单体建筑、关堡及其相关设施等各类遗存。大名古城墙作为省级古建类文保单位,参照同类文保管理逻辑执行禁骑,完全符合文物保护的立法精神。
骑自行车上城墙,一次两次看不出对城墙的损害。但若不对这一行为加强约束,骑行对城墙的磨损是一定存在的。日晒雨淋、风霜雷电,已经对古城墙构成危害。如果还听任骑行这类人为活动持续冲击古城墙,就是监管失职。
如果等到文物遭到实质性破坏才想起保护,往往已经没有补救余地。规则的严肃性,不会在某一次事件中彻底崩塌,而是在一次次变通与放任中慢慢消解。面对古文物遗迹,当以如履薄冰的敬畏之心加以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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