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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公关变成明码标价的生意

导读:□苏伊世 据媒体报道,10月19日,抖音电商发布声明称,近期收到媒体反馈,有网络黑公关正在付费组织对抖音电商的规模化造谣攻击。据抖音电商公布的信息,一篇名为《抖音电商面子上的官司,和它里子的害怕》的文章,在已有官方澄清辟谣的情况下继续传播,并被分发至多个平台。同时,多个媒体接到公关公司问询,询问是否可以发表该文章,“客户有点着急”。 抖音电商在声明中表述: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官方网站的产品服务介绍页面...

□苏伊世

据媒体报道,10月19日,抖音电商发布声明称,近期收到媒体反馈,有网络黑公关正在付费组织对抖音电商的规模化造谣攻击。据抖音电商公布的信息,一篇名为《抖音电商面子上的官司,和它里子的害怕》的文章,在已有官方澄清辟谣的情况下继续传播,并被分发至多个平台。同时,多个媒体接到公关公司问询,询问是否可以发表该文章,“客户有点着急”。

抖音电商在声明中表述: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官方网站的产品服务介绍页面中,将攻击抖音电商的稿件作为案例公开展示,该服务刊例价为“20万元/份”。根据其产品介绍,20万元服务包含“1篇整体稿、至少6位专家稿”,以及“3个媒体群:群公告+群置顶+群红包+群待办”等媒体发布服务。

正常的批评监督和这种生意是有区别的。正常的舆论内容,根子扎在事实里,目的是把问题摆到台面上,推动事情往好了走。哪怕话说得重一点,只要基于事实,企业该听就得听,该改就得改。但一些所谓的公关逻辑完全反过来:客户要什么就写什么。这也是“清朗”专项行动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其实,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10月14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布4起网络舆情敲诈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了各类新型网络舆情敲诈犯罪模式,其中太原警方侦破的一起案件极具代表性,精准戳破了当下网络黑灰产业的隐蔽作案套路,为全国打击同类违法犯罪提供办案参考。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他人在各大网络自媒体平台注册账号,建立名为“某省商业俱乐部”的自媒体矩阵。以加入商业俱乐部、签订宣传推广协议、赞助商业年会等多种名义变相索要钱财,打着商业合作的幌子行敲诈勒索之实。目前,案件已正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5月,国家网信办组织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对恶意诋毁抹黑企业、集纳炒作涉企负面信息、借监督之名牟取非法利益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网信部门和重点商业网站平台清理涉企侵权信息156万余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2.6万余个。

回到这起事件上,假如爆料属实的话,那问题显然不是小问题。从法律层面上而言,这种行为不仅会涉及民事,如果严重的话还会涉及刑事问题。就像刘某等人敲诈勒索案那样,已经移送检察机关,接收“攻击订单”显然属于网络黑产。延伸了来说,不仅“接订单”的会有问题,而“下了单”的恐怕也不可能全身而退的。试问,如果真的出了问题,“下单”者该承担什么责任?

因为,不管是互联网的规矩,还是法律法规的条文,就摆在那儿了。公关组织的哪一条踩的不是红线?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舆论话语权更不该被摆上货架。公关可以做,但不能走“黑路”,否则就会为“订单”而“买单”。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苏伊世

编辑:汪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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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红辣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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